title: "生前 契約 規劃" date: 2022-08-05 categories: ["living-contract"] tags:
更新日期:民國111年1月14日 主要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財政部、衛生福利部
當生命來到一個轉折處,可能面臨長期臥病或即將走入人生的終曲,為了盡可能地減少離別的遺憾,除了至親的陪伴,也需要交代或安排身後事。本文統整了一份生前規畫清單,讓民眾了解到在生命的盡頭之前,可以預先做哪些規劃。本文提出的生前規畫清單並不具強制性,可依自身需要選擇想關注的議題。
一、生前契約
生前契約(生前殯葬服務契約)是指預先向殯葬業者購買生後的殯葬禮儀服務,包含奠儀場地準備、入殮移柩、奠儀儀式、遺體安葬等,讓民眾可以提前決定如何辦理身後事。以下為簽訂生前契約的參考流程與注意事項:
(一) 簽訂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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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找合法生前契約業者 可點此查詢<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名單>【站外連結-資料來源: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,民國109年11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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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閱契約內容 (審閱期間:消費者可將契約帶回家審閱至少5日) 簽約前詳細審閱契約內容有無不公平條款,可參閱內政部殯葬相關法規之<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(自用型)範本範本")>、<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(家用型)範本範本")>及<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(自用型)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")>、<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(家用型)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")> 【站外連結-資料來源: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,民國109年11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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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訂契約,預繳費用 依契約明定之付款方式繳款,並向業者索取發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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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業者將預收費用的75%交付信託 具一定規模之殯葬業者,應將預收費用的75%交付信託業管理業者。民眾可定期到信託業者的網站,查詢所繳費用的信託呈報狀況。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 >>殯葬相關法規-函釋<有關生前契約業者得就預收費用75%交付信託>【資料來源: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,民國104年10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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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檢視與調整契約內容
(二) 解除契約
二、遺產規劃
(一) 生前贈與及死後繼承
財富移轉分為生前贈與及死後繼承,以下統整生前贈與及死後繼承所產生的稅額,民眾可衡量自身財富狀況來規劃遺產。另外也可參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<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>,透過各種情境的範例解說,讓民眾更了解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。遺產包含:土地、地上物、房屋、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(存款、債權、股票、現金、黃金、珠寶、其他財產或權利等),以及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。
生前贈與(贈與稅) | 死後繼承(遺產稅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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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稅義務人 | 贈與人 | 繼承人 |
計算依據 | 依據106年5月12(含)以後實施三級累進稅率10%、15%及20%新制計算 | 依據106年5月12(含)以後實施三級累進稅率10%、15%及20%新制計算 |
稅額計算 | 應納贈與稅額 = 課稅贈與淨額 (贈與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) * 稅率 - 累進差額 - 扣抵稅額 - 新舊制差額調整 (限106年5月12日新法實施當年度) | 應納遺產稅額 = 課稅遺產淨額 (遺產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) * 稅率 - 累進差額 - 扣抵稅額及利息 |
其他稅額(土地/房屋) | 除了繳納贈與稅,還須繳納以下稅賦: 1. 贈與土地:土地增值稅20%、30%、40% 2. 贈與房屋:契稅6%若為配偶贈與,則無須繳納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,請參閱稅務小常識<配偶贈與> |
無 |
免稅額 | 指贈與人免稅的額度:1. 220萬元/年(自111/1/1起為244萬元/年) 2. 子女婚嫁贈與:100萬元 |
1,200萬元(如為軍、警、公教人員,在執行職務死亡者為2,400萬元) |
扣除額 | 1. 土地增值稅、契稅:若是由受贈人繳納贈與稅時,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可列入扣除額 2. 其他贈與負擔 |
1. 配偶扣除額:493萬元/人 2.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50萬元/人 3. 父母扣除額:123萬元/人 4. 身心障礙扣除額:618萬元/人 5. 扶養親屬扣除額:50萬元/人 6. 喪葬費:123萬元 7. 公共設施保留地扣除額 8. 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 9.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10. 死亡前6-9年內繼承已納遺產稅之財產 11. 遺留下來的債務、稅捐、罰鍰或罰金 12.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|